胡宗宪
生平简介:
胡宗宪(1512-1565)字汝贞,号梅林,明代南直隶徽州府绩溪人(今安徽绩溪人)是明朝嘉靖时期的一位兵部尚书,也是一位驰聘抗倭名臣。
嘉靖十七年,27岁,金榜题名,考中进士。嘉靖十九年,出任山东益都知县,治旱蝗,平盗贼,治宗室,平冤狱,政绩显著。嘉靖二十六年,受命出任余姚知县,"洁己奉公,持法正事"平反多起冤狱。使余姚政通人和。嘉靖二十七年,被升为湖广道试御使。嘉靖二十八年,被委为宣府,大同巡按监察御史,并向朝廷上疏了>,使明军士气大振。后被调任北直隶巡按监察御使,又向世宗提出著名的>的主张,为北国边防的加强立下了汗马之劳。嘉靖三十年,被遣往湖广出任湖广巡按监察御使,并协助平定了苗民起义。还惩治湖广辽王等藩王害民势力,深受百姓爱戴。嘉靖三十三年,受命出任浙江巡按监察御使,自此,宗宪政治生涯转至抗倭事业。
在嘉靖三十四年,倭寇先后入侵浙江杭州,严州,淳安,南直隶旌德,泾县,南陵,当涂,芜湖,无为,歙县,南京等地此时,宗宪为浙江巡抚,在嘉靖三十五年,经过身经百战,两浙寇渐平。嘉靖三十六年,
胡宗宪已是浙江巡抚阮鹗于福建。当时新寇自浙江。台州。温州。等又入犯福建。福州。兴化。泉州等地。大肆焚掠而去,而宗宪为此全力以赴,智勇双谋,立下了汗马之功。
嘉靖三十九年,明世宗论擒获王直之功,以“宗宪矢心为国,殚竭忠谋,劳绩殊常,宜加显擢,以示激励。”逐加擢其为太子太保。都察院左都御史兼兵部右待郎,总督如故,三月之后被擢升为兵部上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次年又被明王朝晋加少保之御。
在嘉靖四十一年,其政敌陆凤仪弹劾宗宪为严嵩党,宗宪被逮。世宗慰曰“宗宪非嵩党,而释之”。在嘉靖四十三年,宗宪解官归里。嘉靖四十四年,54岁,又一次被政敌弹劾入狱,辩诬无望。十一月三日,乃吟“宝剑埋冤狱。忠魂绕白云”诗。并愤而引刃自瘐于狱中,一代忠诚含冤而死。
忠臣冤魂使一些正直之士冒着随时可能被胡宗宪政敌罗织罪名,身陷囹圄的危险,毅然上书为之讼冤,经过诸多正直之士的冤疏,加上倭寇再次入侵,引起无数人对宗宪的无比怀念,不断有人上疏为其鸣冤,在明穆宗于隆庆之年(1572)为其初步平反,一直到万年七年(1589)在宗宪含冤而死的25年之后,迎来了全面彻底的平反,昭雪,明神宗亲颁和,不仅全面的肯定了胡宗宪的抗倭功绩,将其的官衔尽数恢复,并赐予了谥号和御葬的荣誉。
谥文如下:
原任总督浙。直。福建等处军处务兼巡抚浙江地方。少保兼太子太保。兵部上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谥"襄懋"胡宗宪诰文。制曰:"人臣殚忠宣力,大功以岁久而弥彰;昭代节惠易名,公论在事后而愈著。况义有关于风励,则恩无靳于褒宠。尔原任少保兼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使胡宗宪,气量沉雄,才猷挥霍,专割剧邑,激扬内台。属岛夷之扬波,自乘骢而受钺。延揽筹策,大憝以次成擒;传檄声援,侵疆悉就底定。竭十年徇国之志,遗七省生灵之安。虽萋菲不免于后言,而孤忠已明于先代。既三锡以酬赏,仍一字为华褒。兹特加尔谥曰"襄懋",锡之诰命,于戏成绩不磨。海邦之兴,思为烈有功懋赏。台省之追论佥同。未泯英灵,尚歆涣渥。
传记/纪念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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