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地2名感染者被立案侦查
新闻快线名感染者被立案侦查
2022-04-15 17:16:49
央广网天长4月15日消息(记者赵家慧)4月15日,安徽天长市发布两则通报,对新冠无症状感染者汤某某和徐某某立案侦查。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4月11日,汤某某(男,天长市人)被确诊为新冠无症状感染者。
经查,2022年3月14日,天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3号),要求严控聚集性活动。4月1日至9日,汤某某在疫情期间先后组织参与聚餐、聚会活动多达11次。4月11日,汤某某被确诊为新冠无症状感染者,疾控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中,发现汤某某故意隐瞒行程及接触史,导致其密切接触者未得到及时管控,其行为严重妨碍了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恶劣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规定,天长市公安局决定对汤某某涉嫌违法问题进行立案侦查。
2022年4月11日,徐某某(男,中共党员,天长市人)被确诊为新冠无症状感染者。
经查,2022年3月30日,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全市各药品零售企业及连锁门店立即停止销售“一退两抗”药品。4月6日,徐某某出现咳嗽等感冒症状,到位于天长市仁和集镇何长城中医诊所就诊,医生马某某违规给予其感冒冲剂和咳嗽停糖浆等药物,并肌肉注射林可霉素及利巴韦林。4月9日,徐某某再次到何长城中医诊所就诊,马某某又为其注射林可霉素及利巴韦林。徐某某作为公职人员,在疫情期间明知自身出现咳嗽等症状应到定点医院就诊,仍然到私人诊所治疗,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何长城中医诊所在疫情期间未严格落实使用“一退两抗”药品的相关规定,导致徐某某未被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从而造成其密切接触者未得到及时管控的不良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规定,天长市纪委监委对徐某某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天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责令何长城中医诊所立即停业整顿,并对其涉嫌违法问题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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