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璀璨斑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让山城更赋韵味
绩溪地处徽州文化核心区,文风昌盛,自古被誉为“东南邹鲁”,非物质文化遗产灿若繁星。率先在全市建立四级保护名录,徽墨进入首批国家级名录,省级名录有徽戏、秋千、台阁、祭社等14项,市级名录有43项,无论项目等级、类别,还是数量均居全省前列、全市首位。目前,全县拥有国家级生产性保护基地1 家,省级基地3家,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示范基地4家,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15人。
近年来绩溪县创新工作机制,通过“五个结合”大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传承。一是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相结合。依托《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5年近期、10年中期和15年远期目标和保护规划,提出了具体的行动计划。二是整体保护和重点保护相结合。在坚持区域性整体保护的同时,选择徽墨、徽剧、徽菜等特色浓郁、价值颇高的非遗项目进行重点保护,抓重点带全面。在具体到某一项非遗保护时也采取整体保护和重点保护相结合的办法。三是静态保护和活态保护相结合。抓住建设绩溪博物馆的契机,开辟“风土绩溪”陈列馆专题展出县内代表性非遗,丰富馆内非遗展示内容,此外通过举办活动、建设传习所等途径加强非遗的活态传承。四是政府主导和民间主力相结合。在政府的主导下充分挖掘民间力量,成立研习社、协会等民间保护组织,形成政民互动共同保护非遗的良好格局。五是制度管理和评估考核相结合。制定非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保护传承评估考核制度,依据考核结果进行监督检查,使非遗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绩溪县率先在全市完成“非遗”普查并出版汇编,共普查登记300余项,内容涉及民间文学、民歌、民间戏曲、手工技艺、消费习俗、人生礼俗、岁时节令、民间信仰、民间知识和游艺、传统体育竞技等。率先在全市建立四级保护名录,其中徽墨跻身首批国家级名录,徽戏、秋千、台阁、祭社等14项成为省级项目,还有43项纳入市级名录,无论项目等级、类别,还是数量均居全省前列、全市首位。此外,将建设传习所(研习社)和培养传承人作为弘扬传统文化的立足点,先后建立徽墨、徽戏、徽州木雕、绩溪民歌、抬五帝游龙舟跳旗等10余家研习社和传习所,其中胡开文墨厂、徽戏童子班、徽厨技师学院评为首批省级示范传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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