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关于第二批安徽省国际交流合作基地拟认定名单公示
根据《安徽省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皖外事委办﹝2020﹞13号)等有关要求,现对拟认定的第二批安徽省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外办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附件:第二批安徽省国际交流合作基地拟认定名单
******安徽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3.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
13.安徽八里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5.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6.安徽省天堂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7.九仙尊霍山石斛股份有限公司
19.芜湖市工艺美术厂有限责任公司
20.安徽省绩溪胡开文墨业有限公司
22.安徽中韩(池州)国际合作半导体产业园
26.安徽江淮园艺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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